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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共和路和朝阳路周边旧屋区改造大幕正式拉开

2016-08-01 08:48:5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居民期盼已久的仓山区共和路和朝阳路周边旧屋区改造大幕正式拉开。住宅产权调换的现房安置点有临江新天地、金闽小区三期、金闽小区二期东地块、金骏小区二期、金建小区二期A标段、齐安新苑(南二环景观安置地),以及杜园新苑(华隆物流)。

按期签约并搬迁

享受多重优惠政策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可享受多重优惠政策。

根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可享受搬迁、异地安置、货币补偿、公摊补偿等奖励。以搬迁奖励为例,住宅1784元/平方米;沿六一南路营业性用房3468元/平方米、沿朝阳路周边营业性用房2656元/平方米、沿小街巷营业性用房2315元/平方米;办公类非住宅1784元/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1338元/平方米。选择齐安新苑、金闽小区三期等异地安置的涉迁户还将享受892元/平方米的异地安置奖励。

此外,成套房将按合法产权面积给予420元/平方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被征收人是五保户、低保、孤寡老人,将给予3万元/户的装修补助。住宅按其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50元/平方米的安家补贴,经营性店面可按确认的合法店面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100元/平方米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其他非住宅房屋可按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50元/平方米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住宅房屋,按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的10%给予公摊补偿。

除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明确的奖励外,被征收人还可享受按期搬迁奖励。若住宅选择货币安置,在原货币补偿奖励的基础上,另给予1784元/平方米的货币补偿奖励。被征收人在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之日起一年内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一手房的,也可按照榕政办[2015]7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给予购房奖励。

4个动迁工作组进驻

征迁项目采取分地块负责的方式,专门抽调区工作组、街道、镇和社区、村干部组成4个动迁工作组,配合征收实施单位对接服务被征收群众。征迁现场办公室设置在工农街36号下池小区19号~21号对面,征收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8:00(必要时将延长至24:00),方便群众办理征收补偿安置手续。现场还将设立便民服务点,为大家提供搬家、二手房中介等方面的选择与便利。指挥部还计划开通看房直通车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定期集中组织被征收居民实地查看安置地和房源。

上述负责人表示,被征收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办理封房及旧房移交手续。8月15日至9月13日24时前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封房的,将于9月15日上午9时按搬迁封房顺序号先后抽取选房顺序号;9月14日至28日24时前搬迁、封房的,将于9月30日上午9时按搬迁封房顺序号先后抽取选房顺序号;9月28日后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凭搬迁封房先后直接领取期房选房顺序号。

另外,被征收人因特殊原因未能签约但同意在签约期限内先交房,且涉迁房屋具备整体拆除条件的,可以享受签约期限内的优惠政策,并参加期房选房顺序号抽签,按实际搬迁时间计算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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