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有补贴 根据行动计划,每2年举办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落地我市的大赛百强优秀项目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3万元至1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每年评审出100个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3万元至10万元的资金。每年资助20名优秀创业项目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学习,由就业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实际费用80%且每人不超过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为优秀项目推荐创业导师指导,创业导师指导1年以上、创业项目经营良好的,给予创业导师5000元奖励。 开展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创建工作。力争到2018年3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村)达到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要求。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在创业担保贷款上,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其余符合条件人员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此外,在创业培训方面也有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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