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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关注住宅电梯安全 标本兼治破三难题

2016-08-04 08:47:52 谢星星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8月4日讯(记者 谢星星)随着城市化建设加快,高层住宅越来越多,住宅电梯快速增加,同时电梯安全也存在“先天不足”“后天失管”“老无所养”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昨日市政协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市政协委员林常青在提案《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的若干建议》中提出,要在规划、设计、审批阶段,开发建设后期阶段,维修保护阶段完善多方面监管,做到标本兼治,以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座谈会上,相关职能部门也作出了回应。

现状:电梯安全三大问题难破解

据了解,目前我市注册登记电梯39849台,数量居全省第一,并以年均15%左右的速度增长。其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1233台,老旧电梯每年以超过40%的速度增长;涉及使用单位5259家,相关电梯品牌413个,电梯维保单位96家。电梯数量增长快,老旧电梯更是与日俱增,而参与电梯规划、安装、维护的相关单位又众多,导致电梯安全存在“先天不足”“后天失管”“老无所养”等三大问题。

“开发商的电梯设置标准符合各部门规范,但普遍选购低配置、低性能的基本型电梯,电梯乘用舒适度差、安全保护性能较差等先天性缺陷问题随之产生。”市政协委员林常青在提案中说,如果开发建设结构设计存在问题、土建与电梯安装需求不符,而监管又分属不同部门,监管难将造成电梯使用安全等隐患。

“后天失管”问题主要是不少小区物业方不具备专业管理能力,甚至没有物业,导致管理问题重重。除了物业方面,电梯维保也经常出现不尽责的现象。

“老无所养”问题目前更为严峻,老旧电梯每年以超过40%的速度增长,物业企业没有强制停止运行执法权,又受多方面制约,动用维修资金及走优先申请“绿色通道”时困难重重。

建议:

分阶段加强管理实现标本兼治

针对“先天不足”问题,要从源头抓起。市政协委员建议,在规划、设计、审批阶段,政府部门要加强住宅开发配套电梯的设计、配套选型、建成结果的前期审核与竣工综合监检;研究提高现行电梯设计标准,从源头提高电梯安全性。开发建设后期阶段,电梯在交付物业后,虽运行正常而实际上已经存在机械磨损或安全运行隐患,建议增加物业“承接查验”环节。

针对“后天失管”问题,市政协委员建议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手段对行业管理进行科学监管。如相关职能部门与电梯品牌公司调研后,可建立电梯日常管理费、电梯配件咨询及电梯配件供应商准入架构等参考网络平台,推行“受益业主电梯专项维修周转金”制度,以缩短维修时限,提高设备安全系数。另外,要加大各维保单位的处罚力度,实行信用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等。在交付使用、后续维保阶段,针对拟出台的福建省地方标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对使用单位(人)、维保单位明确各自责任,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管理规范。

针对“老无所养”问题,市政协委员建议质监局、特检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电梯维修审核、监理机构”平台统一管理,动用维修资金及优先申请由权威职能部门进行一站式审核,“由于监管部门众多,建议各部门共同完善管理举措”。

回应:各部门多举措促进问题解决

座谈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先天不足”问题在于标准,需要政府出台高于现行标准的电梯选型配置规定,明确数量、质量等内容。对于明确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责任及资金层面问题,将进一步跟踪电梯立法进程,争取相关意见被采纳。此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将联合省特检院、市房管局等单位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管理员免费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平。

市房管局表示,下一阶段会同物价部门启动调整物业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时,科学细化、合理测算电梯日常管理各项费用开支成本,以维护物业企业和业主合法权益,同时将优化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做好菜单式物业服务收费事宜。

市规划局表态说,目前正进一步规范设计管理,细化电梯结构安全审查细则,从而加强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方案的规划管理。

作为电梯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牵头联系相关单位进行联席会议,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进一步研究并细化可行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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