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十三五”期间 福州每年安排2亿元民航专项资金

2016-08-20 08:49:52 祁正华 蒋雅琛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8月20日讯(记者 祁正华 蒋雅琛)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和市旅游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福州市民航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在“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亿元左右的民航专项资金,助力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建设。

《办法》提出,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发展。通过制定专项扶持政策,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支持福航快速发展,支持厦航构建对外中转枢纽。同时,以“一事一议”方式,支持新增基地航空公司,鼓励外国航空公司进入我市民航市场。

支持国际(地区)航线开辟。新开洲际航班,根据市场运营情况,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扶持;新开亚洲航班,最大起飞全重100吨以下的机型,按每航班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新开经停福州的亚洲航班,最大起飞全重100吨以下的机型,按每航班6万元标准给予补贴。

支持新开福州—台湾地区航班。最大起飞全重100吨以下的机型,按每航班3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新开经停福州的台湾地区航班,最大起飞全重100吨以下的机型,按每航班4万元标准给予补贴;起飞全重在100吨(含)~200吨的机型,按各自标准上浮50%;起飞全重在200吨(含)以上的机型,按各自标准上浮100%。若是包机航班,则补贴标准为定期航班的70%。补贴期均为一年,《办法》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办法》,航空公司及其他能实现航线航班稳定运营的包机人均可申请补贴。申请航班补贴的,须飞满一个航季,航班执行率不低于80%,且已开始执行下一个航季航班计划。包机航班必须飞满2个航季,且执行率不低于80%。同时,申请人航季总航班量必须较上一航季有所增长。申请增量补贴的,须扣除已享受的航班补贴部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