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8月16日讯(记者 赵铮艳) 我市发放2016年中秋节日食品券,发放对象包括城区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今年8月市民政局登记在册的名单为准。 据悉,中秋节日食品券面值为500元,主要用于购买粮油、生鲜食品、调味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该券设定使用期限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规定期限内在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与福州市禾盛粮油食品连锁有限公司的各个门店均可使用。 有关部门要求上述两家公司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保证备足货源,足量供应指定品种的主副食品;保证对节日食品券供应商品的价格与日常售价一致,不得故意针对性抬高售价;保证供应的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商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对上门领取商品的服务对象要热情接待,对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人员和偏远地区的人员,应组织人员送货上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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