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4日讯(记者 李希文 通讯员 力振炜 谢鍠) 8月16日,永泰法院大洋法庭深入该县红星乡淡洋村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解被告为刘某某的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4年至2016年间,被告刘某某因工程需要资金向同村七户居民借款500余万元,后因资金无法回笼,未能依约定还款付息,七名原告遂向永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刘某某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电话联络法院称其承包的工程已进入验收核算阶段,工程款今年10月前就能到位,现因工程施工原因无暇前往法庭参加诉讼,希望法院能帮忙调解。承办法官考虑该系列案件情况,同时为方便当事人,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原、被告所在村部,并邀请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最终,该系列案件原、被告均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
相关阅读:
- [ 08-25]基层法院复印病历受阻 向省级医院开出10万罚单
- [ 08-24]厦门法院运用改革创新思维破解执行难 执结各类案件29577件
- [ 08-23]新西兰法院批准中国红通嫌犯闫永明以2亿罚款和解
- [ 08-23]建阳法院筹备拍摄的微电影《远方》杀青
- [ 08-23]区法院罚省医院,“太岁头上动土”吗
- [ 08-23]离婚后父亲照顾不好女儿 法院变更抚养权让孩子跟母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