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洲大桥仓山桥头,闽A705Z7因滥用远光灯被交警拦下 东南网8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文肖春道/图)福州市区滥用远光灯乱象又回潮,日前海都报曝光了该现象后,引发关注。昨晚,福州交警组织警力在尤溪洲大桥仓山桥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海都记者随警行动。20分钟内,共有6辆车被查处,司机被处罚款100元、扣1分。 在查处现场,因执法需要,交警用肉眼紧盯路面,分辨车辆是否有开远光灯。因眼睛被晃花,交警只能2分钟轮换一次。对此,现场市民认为,要提高查处远光灯的执法频率,建议将查远光灯纳入夜间执法常态化工作。 因眼睛被晃花 交警2分钟一轮换 昨晚8点20分左右,尤溪洲大桥仓山桥头下桥处,仓山交警大队奥体中队交警在路面设卡,对沿途滥用远光灯车辆进行拦查。行动刚开始,车牌号为闽AT3615的的士从桥上驶下,远远看去,该车的车灯极为炫目。交警当即就将该的士拦到路边,从驾驶室内的屏幕上,记者看到,该车的远光灯标识是亮着的。 随后,交警依法对司机进行教育,并对司机处以扣1分、罚款100元处罚。紧接着,车牌号为闽AF869P的小车也被交警拦查,该车同样使用远光灯。在短短20分钟内,交警共处罚了6名司机,相关车牌号为闽AT3615、闽AF869P、闽A705Z7、闽AL058Y、闽A715X0和闽A88D17。 记者在场看到,尤溪洲大桥车流量极大,不少车辆都开着远光灯,其中被查处的只是一部分。有一部分车辆看到交警后远远就关闭远光灯,还有一部分混杂在车流中驶出路口。因为执法需要,现场交警用肉眼紧盯着路面,眼睛很快就会出现不适,所以每隔2分钟左右,交警就轮换一次。 市区10个路口 已推广“神器”抓拍 在查处现场,有的司机被处罚后,连连向交警道歉,司机称,滥用远光灯害人害己,自己被处罚心服口服。而有现场围观市民认为,夜间滥用远光灯的查处,要提高查处频率,特别是现场执法,建议将查处远光灯违法纳入夜间执法的常态化工作中,“要像查酒驾一样查远光灯”。 目前,针对远光灯乱象,福州交警已经在市区10个路口推广“神器”抓拍,截至目前已经查处了近900辆违法车。昨日,交警又曝光了西二环福屿人行天桥和杨桥达明路口抓拍情况,共有20辆车被曝光,并被罚款100元、扣1分。 滥用远光灯 曝光台 闽AT3615、闽AF869P 闽A705Z7、闽AL058Y 闽A715X0、闽A88D17 闽A52V37、闽A619EE 闽A628CL、闽A776CN 闽A921Z7、闽A8013S 闽AE077B、闽AH168Y 闽AJ995E、闽AK282R 闽APG832、闽AQ523T 闽AR073S、闽DG010C 闽DG098Y、闽F5261P 闽HS3808、闽A085S3 闽A233K2、闽AT8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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