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不少店家都有卖“小电摩” 东南网7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夏雨晴 陈恭璋/文 肖春道/图 实习生王命华)连日来,有福州市民向海都报反映,近段时间,福州街头多了不少“小电摩”,相对于过去的自行车款电动车,这些“小电摩”车身更大、没有脚踏,车身大小更接近于超标电动车,并且还挂有车牌,有的能飙到60迈。那么,是福州的电动车标准放宽了么?这些“小电摩”是合法的吗? 据2010年版《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上周开始,海都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福州市区电动车店销售的车型中,“小电摩”已占主流。而一些商家直言,限速器、脚踏只是为了上牌时拍照用,并无实际使用意义。 电动车专卖店内,“小电摩”成主流 上周四,海都记者来到建新中路金山碧水小区附近,沿街有七八家电动车专卖店,包括心艺、爱玛、雅迪、新日等知名品牌。海都记者发现,店内大堂中央等显眼位置,基本陈列的都是“小电摩”。而这些电动车两侧,都看不到电动自行车标准中要求的脚踏板。不过,这些“小电摩”都是带牌销售。而在每家店前的人行道上,都能看到十多辆甚至更多的无牌电动车,从其车轮宽度和车辆大小,就能看出是超标车。 “你要买能上牌的还是不能上牌的,不能上牌的价格比较便宜。”海都记者刚走进雅迪电动车店,店员便上前询问。店员称,从去年年底开始,福州市区就放宽了电动车的标准,这些原本属于超标车的“小电摩”,都在符合标准电动车的目录之内。 “这些‘小电摩’可以上牌了之后,谁还买原来自行车款的那种。”店员直言。海都记者走访了隔壁几家电动车店,发现原本自行车款的电动车基本只能在角落中看到,“都成了需要低价处理的款了”。 |
相关阅读:
- [ 07-26]“电动车装伞成夺命凶器”追踪 要从源头遏制
- [ 07-26]市场监管局统一行动 严查销售加装电动车遮阳伞
- [ 07-25]榕专项整治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 一周拆500多顶
- [ 07-24]电动车闯高架侧翻 骑手被小车拖行10多米身亡
- [ 07-24]黑色小车撞倒电动车后逃逸 受伤母子寻找目击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