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9月23日讯(记者 王威 通讯员 丁胜平)陈某等人非法组织渣土车运输队,在鼓山大桥下乱倒建筑垃圾,毁坏绿化带。日前,台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批捕了陈某等人。同时,检方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陈某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15万元。 近日,台江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陈某等人非法组织渣土运输车队,将32车建筑垃圾倾倒在鼓山大桥下的绿化带内,造成绿化带被破坏约200平方米,鉴定损失达2.3万余元。 在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批捕陈某等人的同时,台江区检察院侦监部门经由内部线索移送机制,迅速将相关线索移送该院民行部门。民行部门启动公益诉讼前置程序,分别向福州市市容、园林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成调查核实陈某等人故意破坏城市绿化带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警告、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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