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晋安区的陈先生拿到了福州市区首本不动产权证。 福州日报26日讯(记者 祁正华/文郑帅/摄)昨日上午,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在福屿路200号的房地产综合大楼正式挂牌,标志着福州市城区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结束了土地、房产、林草、海域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实现了福州市“开证明+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缴税”四合一的不动产登记。 原房产证和土地证继续有效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相关人员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有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避免信息遗漏或重复登记、提高各部门办理效率、保障交易安全等方面的好处。从以前的分散登记,变成现在群众只需要跑1个窗口提交1份材料,不仅可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土地合一登记),还可办理房屋交易、申请契税优惠的房屋查询证明、缴税等事项,无需再跑档案馆、房管、税务等部门。 对于福州城区居民来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对于农村乡镇群众来说,将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的“多证合一”。 另外,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原有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才换发新证书或新登记证明。 28位字母数字 混编成“全国唯一身份证” 不动产权证书和房产证有何不同呢? 据了解,原来的房产证只标注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情况,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等内容,内容比原来更多、更细。在权利类型中,明确写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也就是说,土地证和房产证从此“两证合一”。 除了名称之外,不动产权证书还新增加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只要扫描二维码,就可以立即获取不动产权证的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信息。 最大的不同则是不动产权证书增加的以28位字母和数字混编的不动产单元号,每套房子的不动产单元号就相当于这套房子的全国唯一“身份证号码”。不动产单元号包括所在行政区划,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宗地号,定作物编码等内容。 不动产登记仍实行“一房一证”,如张三在台江和鼓楼分别有一套住宅,办理时仍需要登记在不同的不动产权证上。 7月起7县市已陆续实施 据介绍,在不动产登记整合初期,大约有3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由于房屋、土地的数据整合、系统适应性调整等工作在办理登记时同步进行,不动产登记时限原则上是原房屋登记与土地登记两项登记工作时限相加,整合期过后登记时限将逐步缩短到原房屋登记时限内。 也就是说,原来办房产证需9个工作日,办理土地证需9个工作日,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17个工作。3个月后,会逐步缩短到9个工作日或更短。 收费方面,新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住宅房屋登记为80元/件(套),非住宅550元/件(套);纯土地登记,住宅为100元/件(套),非住宅700元/件(套)。 今年7月份以来,我市永泰县、闽清县、闽侯县、连江县、长乐市、福清市、罗源县、市本级及马尾区按照工作部署和步骤,已陆续开展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606本、不动产权证明1314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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