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八旬老翁请保姆照顾生活起居 却被盗走15.4万元

2016-10-26 08:12:59 王威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10月26日讯(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张婷婷)八旬老翁郑某某雇请50多岁的无业妇女潘某某当保姆,照顾他的生活起居。潘某某发现郑某某银行存单的存放位置,并偷偷记下取款密码。之后,潘某某多次偷走存单及郑某某身份证,到银行取款共计15.4万余元。这笔钱被潘某某用于个人挥霍,事发后她以取款还钱为由逃走。日前,台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台江区检察院介绍,事发在2015年5月到8月,当时潘某某在郑某某位于台江区亚峰小区的家中当保姆。2015年8月30日,郑某某准备拿钱买黄金,他打开卧室办公桌的抽屉,发现放在里面的15张存单不见了。郑某某的女儿去银行查询。根据银行提供的存单凭证,郑某某发现上面取款人签的是潘某某的名字。

郑某某及其家人找潘某某当面对质。潘某某承认拿走了存单,并以取款还钱为由,逃离郑某某的住所。案发后,上述财产均无法追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