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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来榕指导轨道交通立法工作

2016-10-21 07:54:26 李白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10月21日讯(记者 李白蕾)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桦、苏增添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市调研并指导《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立法工作。

调研组一行深入地铁指挥控制中心察看地铁线路运营调度情况,从三叉街站乘坐地铁至黄山站,赴金祥站察看过江隧道施工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了解福州地铁建设及运营情况、《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立法进展情况等。

调研组对福州地铁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指出福州地铁建设全面提速,建设质量标准较高,工作机制比较健全,建设情况令人振奋。调研组强调,《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是我省首部轨道交通地方性法规,应对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起到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希望条例强化公共交通优先的理念,保障轨道交通与公共自行车、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等多种交通工具实现无缝衔接,使轨道交通作用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地铁作为公共服务,立法中要加大对用户权益的保障,坚持立法为民,强化地铁公司运营服务规范化、法定化,保障群众合法权利;要明确公民在地铁建设运营中的义务和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地铁建设,规范公民乘坐地铁行为。调研组还对加快地铁建设步伐、保障地铁建设运营安全等提出建议意见。

市领导周振华、柯有铭、杨新坚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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