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交警“刷脸”查骑车违法 现场开出罚单(图)

2016-11-02 08:55:12 陈恭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电动车骑手违法被“刷脸”

昨日,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再次在火车站周边执法。上午10时许,一辆载着一名成人的电动车被交警拦下。根据规定,电动车禁止载12周岁以上乘客。随后,交警对两人批评教育,并依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对骑手处以50元罚款。但骑手称,没带身份证。

随即,交警拿出随身携带的警务通,对着骑手拍了一张照片,在执行相关操作几秒钟后,骑手的身份信息立即显示在屏幕上。随后,警务通很快就将处罚单打印了出来,男子只得乖乖受罚。

新型警务通外形似POS机

海都记者注意到,此次交警使用的警务通,和以往的有很大差别,外形酷似一台POS机,正面是一个大屏幕,背面则是打印罚单的出口。对此,福州交警人士称,这是刚投用不久的新版警务通,最大亮点就是具备“人脸识别”功能。

记者看到,交警用警务通对交通违法人正脸拍照后,点击屏幕中的“识别”按钮后,屏幕立即会跳出5个头像,点击头像就会跳出相关的身份信息。而系统会根据相似度自动排列,排在第一位的头像,多数时候就是违法人。交警人士称,在执行拍照、识别操作后,警务通立即会与警方后台身份信息数据库连接比对,据目前使用情况看,准确率极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