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15日电(刘丰)福州市物价局今日消息,明年元旦起福州市城区(不含马尾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上调。 根据调价通知,居民生活用自来水基础价格由现行1.70元/吨调整为2.40元/吨,价格执行周期为7年,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实行分步调整,具体实施方案为自2017年1月1日抄见量起至2019年12月31日抄见量止由现行1.70元/吨调整为2.10元/吨,2020年1月1日抄见量起至2023年12月31日抄见量止再由2.10元/吨调整为2.40元/吨;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现行0.85元/吨调整为0.95元/吨,调整的收费标准自2017年1月1 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此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对由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所有终端用户实施阶梯价格制度,取消了原规定的对未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的居民用水实行的季节性加价政策,并对居民用水阶梯水量、水价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即第一阶梯水量保持不变为18(含)吨/月·户以内用水量,第二阶梯水量由现行19-25(含)吨/月·户用水量部分调整为19-29(含)吨/月·户用水量部分,第三阶梯水量由现行26吨/月·户以上用水量部分调整为30吨/月·户以上用水量部分。阶梯水价比例由现行1:1.5:2调整为1:1.5:3。 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的家庭,可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薄、居住证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确认后,按每增加1人月用水量增加4吨,每户最高月增加水量不超过20吨的标准调整分档水量。对多户共用一表的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合表价格,合表价格按基础水价1.1倍执行。 福州市物价局此前就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组织召开了价格听证会,本次水价调整综合考虑了听证参加人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政府应对受调价影响的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补贴的意见,已建议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适当增加对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补贴。 |
相关阅读:
- [ 11-23]福州居民水价拟分步调整 预估每户每年多花百元
- [ 11-23]福州居民水价拟分步调整 预估每户每年多花百元
- [ 05-31]平潭水价调整 家里19口人用一个水表怎么办?
- [ 05-31]四部委联合发文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 03-01]大台北地区水价调涨 涨幅近3成
- [ 01-27]寨上租房用一吨水竟要11元 比阶梯水价最高档还高
- [ 01-15]厦门本月起实施阶梯水价 解读:租住城乡接合部怎么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