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榕城街头悬挂“闽A#####(阿拉伯数字,下同)”、“闽AF####”车牌的公务车辆减少了,取而代之的是车牌号为“闽A###KA”至“KX”不等的车辆。记者昨日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全市公车改革和公务用车核发改挂专用号牌工作已接近尾声。其中,市直单位使用“闽A###KA”至“闽A###KE”;五区使用“闽A###KF”至“闽A###KL”(KI除外);七县(市)使用“闽A###KM”至“闽A###KX”(KO除外)。 全市公务用车使用专用号牌的范围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上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协会等,中央驻榕机构、企业。悬挂车型包括轿车、越野车、大中小型客车、货车、专用车等。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务用车号牌改挂工作,是落实中央和福建省关于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正在抓紧推动落实这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市民群众如发现悬挂上述车牌的公务用车存在公车私用、驾驶员违规行为的,可及时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83337764。(记者 张铁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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