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连江县调控房地产市场 出台商业地产去库存新政

2017-03-03 10:46:20 郑瑞洋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郑瑞洋)为稳定房价,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连江县日前实施了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记者昨日获悉,与之配套的《连江县加快商业办公房地产去库存若干意见》也已出台,支持商业办公房地产消费,给予5%购房奖励。

根据近日印发的《意见》,被征收人自领取货币补偿款的一年内,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连江县新建商业办公房地产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购房奖励,奖励不高于货币补偿款总额。购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购房奖励款在所购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后,由购房者向县房产管理交易所申请发放。

同时,对未批准预售的商住房地产项目,在符合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并满足消防安全、停车位及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企业申请调整商住比例,减少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增加商品住房建筑面积。

据悉,该《意见》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1日。

“近年来,连江县发展步伐加快,日臻完善的配套、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客商和‘新连江人’(在连江就业、创业及开展第三产业者),他们纷纷在此购房安家。”连江县住建局房地产科谢衍介绍。为此县政府未雨绸缪,着手调控房地产市场,使其平稳健康发展,出台了这两项政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