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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人士解读福州“调控八条措施”

2017-03-29 08:00:41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昨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通知》中的8条措施作了解读。

出台背景

去年9月份以来,我市密集出台并实施了三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启动实施商品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实行“限地价、竞配建”土地出让方式,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巡查整规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平稳回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环比不涨,并趋于稳定。

进入今年3月份以来,福州房地产市场出现一些新情况、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二手房市场热度有所上升,交易呈现活跃态势,为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严厉打击市场投机行为,我市出台了这一《通知》。

新建商品住宅控价

《通知》中为何规定“严格执行榕政办〔2016〕221号文件,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

该负责人解释,这是为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控价工作,实现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零增长”的总体控价目标,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上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至5成

记者了解到,此次限购令之前,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本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 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 2套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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