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王玉龙 陈善福)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今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上限由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上半年我市共有16538户小微企业享受到此优惠,同比增长8.42%;累计减免税款7983万元,同比增长2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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