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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城市,福州缘何免检?

2017-10-11 08:23:5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荣膺“国家森林城市”,得益于长期开展生态绿化建设;福州以此为契机,继续前行,全面有序推进森林城市各项建设和管理。

永泰天门山景区绿意盎然。

福州新闻网10月1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文 叶诚/摄)福州荣膺“国家森林城市”,得益于长期开展生态绿化建设;福州以此为契机,继续前行,全面有序推进森林城市各项建设和管理。

福州免检创森成功

此次我省福州、泉州两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在此之前,我省已有厦门、漳州、龙岩、三明4个国家森林城市。截至今年5月,福州市五城区、七县(市)均获得“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称号,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在全市覆盖。

“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其评价体系,涉及森林覆盖率、城市森林健康、生态旅游、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5大主要指标以及40个分项指标。

早在20世纪90年代,习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就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20多年来,我市历届市委、市政府牢记习总书记的教导,持续推进生态建设,由福州市委书记任市绿化委员会主任,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统筹全市绿化工作。福州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等荣誉称号。

自2014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福州专门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福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把“创建森林城市,打造宜居环境”写入市党代会报告和历年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市委、市政府一线攻坚和一线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014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207亿元用于森林城市建设;今年起全面停止全市国有林场商业性采伐,天然林保护面积达21.62万公顷(占林地面积28.90%),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达31.31万公顷(占林地面积41.84%)。

今年6月,福州市向国家林业局提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报告、指标评估报告、总规实施情况报告和40项指标报告、支撑材料及专题片等申报材料。专家组高度认可福州森林城市建设成效,顺利通过书面评审,并免于实地核查。

上月19日至25日,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公示拟批准的2017年国家森林城市名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经过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督公示过程。昨日,2017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河北省承德市召开,福州市被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并接受“国家森林城市”牌匾。

森林覆盖率 居省会城市第二位

2014年5月以来,我市按照“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思路,全面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构建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树种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目前各项主要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

据福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从“点线面”入手,大力实施绿色城市、绿色乡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的“四绿工程”,以及沿海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的“三带一区”建设,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城市森林体系建设。

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56%,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二位。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93%,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05平方米;实施518个美丽乡村建设,新建绿色乡镇16个、绿色村庄164个、村镇公园98.82公顷,村庄林木绿化率达41.59%;境内高速路、国道和铁路林木绿化率达100%,省道、县道林木绿化率分别为99.54%、88.56%,各类型道路林木绿化率平均达92.32%;完成“三沿一环”和“三带一区”建设达12433公顷,沿海防护林面积达83333公顷。

去年以来,全市完成365项绿化提升项目,其中提升林荫道路117条,新建成林荫停车场12个、公交站和渠化岛遮阴工程142处,新增遮阴树20万株。目前,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33.7%;建成串珠式公园50个;建成具有福州品牌特色的绿道92条,累计达1500公里。

湿地面积 居福建省首位

上述负责人表示,我市实现城郊森林公园化。依托城郊山体和两江四岸滨水绿地,大力推进环城郊野森林公园带建设,实施环城一重山林相改造提升工程,打造季相变化多彩森林,形成“森林围城”格局。目前,已建成五虎山、旗山等5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0个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达57495公顷。

福州实现城市公园森林化。大力实施显山露水增绿工程,改造提升现有公园,建设山体公园、生态公园、社区公园、文化公园,增加公园绿地乔木比例。全市公园乔木种植比例达82.5%,公园绿地500米范围内对居住区的覆盖率达91.9%,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园、行路见荫”。

福州实现森林保护刚性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等约束性指标列入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绩效考评体系。同时,不断健全森林保护法律法规,相继实施《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福州市绿化带保护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城乡绿化保护法规。目前,已划定全市湿地面积20.68万公顷,湿地面积居全省首位,福清湾湿地被列入国家重要湿地,闽江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前行,认真按照《福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5)》和《福州市绿道网络总体规划》《福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配套规划,全面有序推进森林城市各项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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