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州> 正文
分享到:

福州鼓岭上升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2018-01-09 21:24: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福建省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等9家度假区,被确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东南网1月9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福建省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等9家度假区,被确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于1月5日发布2018年第1号公告。公告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与《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自治区)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旅游度假区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旅游度假区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

福建省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

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温汤旅游度假区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

贵州省赤水市赤水河谷旅游度假区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鲁朗小镇旅游度假区等9家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