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市房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调整五城区住宅房屋征迁过渡费标准。具体为:一至三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5元,四至六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2元。该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已实施但未回迁安置的项目,2018年1月1日起参照上述标准发放过渡费。现行每户不超过2万元的租房补贴作为上限控制总额,并授权各区区分户型大小、分户情形、签约时限等情况统筹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房管局备案。 此前,福州城区住宅房屋征迁过渡费标准为:一至三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0元、四至六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8元(原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计算),地段等级按照福州市土地等级确定。 |
相关阅读:
- [ 01-11]厦5部门联合制定《意见》 严禁办公类项目当“住宅”销售
- [ 01-11]办公类建设项目不得改建住宅 企业违法将进黑名单
- [ 01-10]人大代表关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遇到的“瓶颈”
- [ 01-09]海南禁止将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项目用地捆绑供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