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被依法强制拆除。 福州新闻网4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 通讯员 林志锋 文/摄)3日~4日,闽侯县青口镇、南通镇开展大型拆违行动,依法拆除违建11座,拆除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 3日,青口镇组织联合执法队伍260人,动用大型挖掘机3台,依法拆除后街村金鸡山3座违建别墅,拆除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南通镇组织联合执法队伍116人,动用大型挖掘机1台,依法拆除新岐村基础违建3座,拆除面积600平方米;拆除马腾村钢架结构单层违建1座,面积500平方米;拆除建南村砖混结构单层砌砖1座,面积150平方米。 4日,青口镇又组织联合执法队伍750人,动用大型挖掘机4台,依法拆除青林村虎头山违建3座,其中2座为框架结构五层封顶,1座为框架结构三层封顶,拆除建筑面积2805平方米。 目前,闽侯县已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新一轮“两违”整治风暴,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一手抓新增违建的管控和消化历史违建的存量;一手抓国土卫片违法图斑的拆除,以“零容忍”的勇气和担当,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
相关阅读:
- [ 03-30]长乐拆除一处1000平方米违建
- [ 03-28]永泰依法拆除一处违建 建筑面积近100平方米
- [ 03-27]晋安区拆除北峰山区3处新增“两违”
- [ 03-23]长乐首占打响大型拆违“第一枪” 拆除4处违建
- [ 03-22]国土"特种兵"科技治违无死角 天上飞地上走平台管
- [ 03-21]长乐罗联乡强制拆除一处新增违建 面积150平方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