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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夫妇子女遇车祸罹难 检方提供7万元司法救助金

2018-07-04 08:08:46 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7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仓检综 仓政法)冯某和妻子颜某从四川来福州务工,20岁的女儿冯真(化名)与6岁的儿子冯隆(化名)陪伴在他们身边。去年2月,向某吸毒后驾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轻型货车撞上冯真骑的电动车,冯隆坐在电动车上,与姐姐一起遇难。虽然,法院判处向某有期徒刑,并与车主一起赔偿129万余元给死者父母,但两人均无力赔偿。冯某和颜某陷入悲痛之中,无法工作,家庭陷入困境。日前,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冯某与颜某申请到了7万元司法救助金。

据悉,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于去年5月对向某提起公诉,仓山区人民法院于去年6月刑事判决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于去年9月民事判决向某、陈某某(车主)赔偿129万余元。可是,向某没有赔偿能力,陈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至今冯某与颜某未能获得向某、陈某某的赔偿。

冯某与颜某痛失一对儿女,颜某陷入悲痛之中,无法从事劳动,家庭失去了一部分收入。事故后,冯某与颜某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与丧葬费,让这个本不宽裕的家庭陷入困境,冯某与颜某无奈之下向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求助。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了实际情况后,立即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审批后决定对颜某与冯某予以司法救助。日前,冯某与颜某收到了7万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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