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17种抗癌药纳入福建医保 药价平均降幅达56.7%

2018-10-13 08:47:36 李晖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0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昨日获悉,我省率先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目录,降低患者的用药经济负担。

今年7月,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李克强总理就电影引发的舆论热议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

经过谈判,国家医保局于9月30日发文,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这17种抗癌药的治疗领域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据悉,与谈判前相比,这17种抗癌药价格平均降幅达到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省医保办迅速行动,昨日宣布,将这17种抗癌药纳入我省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本月25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执行。省医保办要求我省各统筹区,按照分类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国家谈判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17种抗癌药的省本级医保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30%。

记者还了解到,为降低患者用药经济负担,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省医保办还对“2017年部分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的省本级医保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进行调整,由40%调整为30%。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