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2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沈珺莹)昨日上午,我市首个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室在福州江洋农场揭牌。 据介绍,该工作室由福州中院、闽侯法院和福州市农垦集团联合设立,福州中院、闽侯法院将定期派资深法官到工作室,为江洋农场及周边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服务。 下一阶段,福州中院和市农垦集团将以此为契机,逐步向其他农场延伸,把司法实践和服务保障结合起来,将生态保护和防范管控融为一体。 |
相关阅读:
- [ 03-28]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 [ 03-27]政和法院:互联网+远程开庭 助推司法便民
- [ 03-27]省司法厅党委中心组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 [ 03-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
- [ 03-25]省司法厅调研组到芗城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