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这个法庭“升级”守护福州古厝
2020-05-22 09:17:1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去年在台江区法院揭牌。这是台江区法院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保护的司法职能作用,先行先试推出的创新举措,也是福建省首个专门从事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巡回法庭。 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明确台江区法院“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为福州市唯一管辖全市辖区内“列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和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的专业法庭。 “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设立半年来,台江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在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还积极“诉源”化解矛盾纠纷,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点赞。 先行先试全省首创 2019年8月2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25次会议,研究通过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其中第四项提出要探索建立文化遗产巡回法庭。省高院计划依托台江区法院设立“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跨域立案,集中审理与福州古厝和文化遗产相关案件。 台江区法院在福州市中院的指导下,经过充分调研,最终选择以“福州古厝”为切入点,设立全省首个“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并在台江上下杭永德会馆和鼓楼三坊七巷安民巷53号设立巡回法庭办案点。下一步,台江法院还将在仓山区梁厝设立一个办案点。 台江区法院副院长陈可彪介绍,该院对文化遗产保护有着历史传承。台江区上下杭的市级文保单位永德会馆曾因租赁合同纠纷引起民事诉讼。2012年8月10日,福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执行人将永德会馆交还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台江区法院予以立案执行。2016年5月12日,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台江区法院进入现场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将永德会馆现场交付申请执行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开辟绿色通道受理案件 陈可彪告诉记者:“巡回法庭通过‘三审合一’(指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三合一),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快执古厝保护案件。目前,法院指定民一庭法官负责巡回法庭案件。” 据了解,“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主动作为,建立常态化的调研机制,深入街道、社区、文保企业走访座谈,针对文保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推动福州古厝和文化遗产保护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巡回法庭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源”化解各类纠纷,不限于受理案件类型,对于其他非文保单位、其他类型纠纷,积极发挥作用,努力让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巡回法庭还设有专人专线电话,接受群众有关福州古厝保护的咨询。 今年1月初,民一庭副庭长黄利敏接到仓山区王依姆的电话。王依姆因仓山区不可移动文物“王家宗祠”征收补偿标准问题,和征收单位发生了纠纷。随后,黄利敏与法官助理一起到现场查看,并将王依姆反映的问题与征收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经过一周努力,王依姆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同样在今年1月,仓山梁厝的一村民也打来电话。该村民称,拆迁部门在施工时将梁厝几处古迹损坏。黄利敏获悉后,赶到现场向村干部了解情况,然后与拆迁部门工作人员协调解决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介绍,目前,巡回法庭接到专线质询及反映问题电话8件、11人次。 在疫情防控期间,巡回法庭法官还针对古厝较为集中区域多为旅游景区,经营商户受疫情影响较大,可能引发各类租赁、劳资纠纷的特点,主动走访企业、商会等,了解一线劳资双方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劳动用工法律宣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受命集中管辖全市案件 今年4月14日,福州市中院印发《关于涉文物资源与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台江区法院设立的“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集中管辖福州市辖区内“列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和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即古建筑、文化遗产的产权确认、转让、继承、分割、合作开发、租赁、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修缮、建设、保护、规划许可、审批管理等行政案件,以及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执行案件。对于案件中既有涉文化遗产保护因素,又有涉香港、澳门、台湾或涉外因素的,亦由巡回法庭审理。下一步将扩大到刑事案件审理。 “‘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的设立,是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福州古厝〉序》精神,司法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项创新举措。我们在依法受理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的同时,将加强对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提升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意识,为即将在福州召开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台江区法院院长高艳芬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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