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鼓楼法院大力推进繁简分流改革试点

2020-08-13 17:21:05 作者:王元锴 蔡娟 王夏羿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范楚蘅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8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通讯员 蔡娟 王夏羿)日前,鼓楼区法院洪山法庭适用简易诉讼程序,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的公告案件,使案件审理周期大为缩短,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

2015年3月,杨某向邵某借款5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次年2月还款以及利息等事宜,可直到2018年2月,杨某支付2万元利息后再无还款,邵某诉至鼓楼法院,请求归还本息。按以往规定,本案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可是被告杨某下落不明,在穷尽其他送达方式后,鼓楼法院对被告进行了公告送达。

主审法官说,所谓公告送达即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的方法。法院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公告期限届满后,法官对该案进行了独任审理,庭审仅20分钟并当庭宣判,于5日后向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据悉,自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鼓楼法院因需制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公告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模式的特色做法。对需要进行公告送达的简单民事案件,明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据统计,自改革试点开展以来,鼓楼区法院共适用简易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累计4701件,简易诉讼程序适用率67.69%,案件平均审理期限53.3天,审判质效大幅提升。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