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建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今秋全面实施新课改

2020-08-22 09:23:20 作者:谢薇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8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今秋起,我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日前,省教育厅制定出台《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三份配套文件,对课程改革后,我省普高课程定位、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和完善。

三年内需要修满144学分

必修课要达88学分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每周35课时(每天7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必修课程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统一安排,三年内完成必修的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由学生根据高校专业科目指引、兴趣爱好和毕业学分要求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应修满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的38学分,余下的不少于4学分由学生选择其他部分学科内容修习。而选修课程(校本课程),由学校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不少于14学分。

三年内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记录正常,其中劳动素养学段综合评价结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应达到合格以上;总学分达到144学分以上,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低于42学分,选修课程(校本课程)不低于14学分;参加并通过省级规定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学生才可准予毕业。

学业水平考试分三年进行

选择性考试安排在高考后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明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等13门科目,若艺术用音乐、美术替代的,则共计14门。其中,13或14门科目均设置合格性考试,外语科目合格性考试原则上应选择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另外设置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科目要求的必修课程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内容。

由于新高考将采取“3+1+2”模式。“3”指的是语文、数学和英语;“1”指的是从物理和历史任选一门;“2”指的是从地理、生物、化学和思想政治中选择两门。因此,“1+2”涉及的科目就是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此,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按考试时间安排参加合格性考试。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考试统一安排在高三年级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考试方式方面,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考试时长不少于9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考试,考试时长不少于6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

六大指标评价综合素养

作为高招录取参考

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合格性考试。准备参加6月份高考的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或选择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只参加选择性考试。

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补考。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可更换。

此外,配套文件还明确了综合素养六大评价指标,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劳动素养等。每个学生在入学后都将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档案,毕业前汇总生成《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存入学生档案,并提供高等学校招生使用,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