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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民法典|全职太太或先生离婚时可主张经济补偿

2021-12-01 09:18:22 作者: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沈女士婚前在一家国企就职,工作稳定且收入不错。婚后育有一子,夫妻双方商量后决定,沈女士辞职在家相夫教子。但沈女士全职在家仅两年,男方提出离婚,且拒绝给沈女士补偿,她该怎么办?

解析: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钟俊律师:现实生活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多方面原因,夫妻中的一方会选择牺牲在职场的发展机会,全身心地在家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料理家务。这种情况下,若一方提出离婚,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本案例中,沈女士依法可向男方主张经济补偿。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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