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辆电动自行车物归原主
2022-09-21 09:22:5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20日上午,市公安局在台江宝龙城市广场举行“百日行动”系列被盗电动自行车返还仪式,80位市民看着失而复得的车辆,一个个笑逐颜开。 警方为市民返还被盗电动自行车。记者 张铁国 摄 据介绍,今年6月以来,市公安局陆续接到电动自行车被盗的警情。依托“e体+”智慧赋能体系,警方迅速锁定几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男子。经查,该团伙大都选择凌晨时分作案,他们在福州城区流窜,物色无人看管、随意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下手。 7月21日凌晨,市公安局组织170余名警力,兵分多路先后在福州、莆田、漳州以及四川达州等地展开抓捕行动,抓获以肖某为首的盗窃电动自行车团伙成员23名。目前,警方共计破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100余起。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应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或者停车场内,离开时应加锁确保安全。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时应仔细检查发票、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与车辆车架号、卖车人的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并留下相应交易记录,切记不可购买赃车,触犯法律。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