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新) > 部门动态 > 正文

正向激励!鼓楼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2023-03-09 19:29:54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9日讯(通讯员 林倩 叶士怡 袁文伟)为激励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助力营造守信践诺、崇尚诚信的社会氛围,鼓楼法院创新推行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正向激励举措——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用法治力量塑造诚信文化,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真正成为社会共识,助推社会诚信建设。

3月2日 ,一个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案件的被告方 L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公司已完全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但近期公司因曾涉诉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受阻,希望法院为其开具相关证明,以便继续申请贷款。承办法官立刻向胜诉当事人吴先生了解案件的履行情况。原来,判决生效后,L公司就已按生效判决向吴先生清偿了债务,案件没有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张先生系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查阅资料后,为L公司开具了福州市法院系统首份《主动履行证明书》。L公司提交了《主动履行证明书》后,银行贷款顺利获批,大大缓解了资金压力。

这是鼓楼法院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的真实写照。此前,鼓楼法院就创新判后机制,推出《主动履行劝告书》,以温情提示营造主动履行的“大环境”。此次《主动履行证明书》是鼓楼法院判后机制的再创新、再升级,亦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益尝试。肯定主动履行、激励诚实守信,不仅有力促进生效裁判文书的履行,切实保障胜诉方当事人权益,更是以积极回应和切实举措让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诚信企业“解忧愁”,最大限度为企业再续发展扫除信用障碍。

image.png

鼓楼法院发出首份《主动履行证明书》 鼓楼法院供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