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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法官做客直播间,解答消费烦心事

2023-03-16 15:44:30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6日讯(本网记者 陈巧玲 通讯员 闵丹丹)3月1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直播活动“法眼看消费”在中国法院网、央视频、今日头条、抖音、FM987福建私家车广播等多个平台同步直播,直播时长近1个小时,共吸引16.8万人次在线观看。

福州中院“法眼看消费”直播活动现场 福州中院供图

“直播普法创新形式的引入,丰富了司法实践的形式,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扩大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上均有裨益。”福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线上直播是福州中院首次尝试以多平台线上直播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也是福州法院开展直播普法活动以来受众最高的一次。

据介绍,2022年至今年2月,福州全市法院受理产品责任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0215件,约占同期民事案件的8%。

直播过程中,福州中院民一庭法官张力群、法官助理王笛围绕“划线价条款”“霸王条款”、以租代售合同、二手物品交易、消费型医美纠纷等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以案说法,为网友支招,进行维权互动。

“消费者自身应知法懂法,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都对消费者的权益做出了相应保障。若商家存在欺诈或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法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主要是针对商家的欺诈行为,可以主张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赔偿;那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同时,法官提醒消费者要有证据意识,在消费时,注意留存购物小票、发票等相关凭证;在发生纠纷后,注意留存能体现和商户协商过程的证据。此外,还要注意维权理性、限度,要考虑维权成本,避免意气之争,谨防因维权而严重影响个人工作、生活。消费者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主张权利,切忌对涉事商户肆意辱骂甚至进行打砸,从而产生构成违法行为的风险,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

直播活动吸引消费者积极互动 福州中院供图

“这个问题稍后会回答,不着急。”“当然也会买买买,直播是现在很主流的消费方式呀”“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我们的直播互动,为福州中院打CALL ”……法官们正襟危坐而又风趣幽默的反差形象收获不少网民点赞:“太可爱了!”“法官好帅”“法官真厉害”“节目好赞”“谢谢辛苦啦”……

“这次直播对老百姓的生活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传播了法律知识,让人们认清了消费陷阱,也守护了百姓合法权益。”张力群表示。

提振消费信心,放心安全消费。福州中院将继续聚焦百姓关切热点消费问题,综合运用以案说法、专题宣讲、新闻发布等普法形式,进一步促进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打造安全有序消费环境,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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