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闽港要闻 > 正文
香港法院判处两名参与旺角暴乱的男子监禁3年
2017-08-08 08:26:02 周雪婷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杨龙威  

新华社香港8月7日电(记者周雪婷)香港区域法院7日就3名男子参与旺角暴乱一案宣判,其中2名男子被判监禁3年,1名被判处入教导所。

此案中的被告共有5人,其中3名被告杨子轩、罗浩彦及连润发于7月17日被裁定3项暴动罪罪名成立,其他两人脱罪。19岁的被告杨子轩当日被判入教导所,罗浩彦及连润发分别被判监禁3年。

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表示,香港人口稠密、交通繁忙,若发生暴动,蔓延速度非常快,可引致严重后果。法官考虑首被告杨子轩年仅19岁,认为改过自新对他至为重要,遂判处其入教导所。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数百名暴徒在香港旺角与警方爆发严重冲突,造成100多人受伤,其中大部分是警务人员。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