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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推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2018-02-24 16:21:32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杨龙威  

为严防居住出租房火灾事故的发生,建瓯市公安消防大队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预防“小火亡人”、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力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部署、层层发动。一是政府组织牵头。消防大队结合辖区居住出租房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向建瓯市政府作专题报告,促请市政府先后在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和全市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二是公安多警种协作。建瓯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并通过年度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明确此次整治工作目标、重点、步骤、措施和相关要求,发动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参与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发动基层力量。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基层派出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整治通告等方式,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发动相关责任人积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加强居住出租房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共同防范居住出租房火灾事故的发生。

严防严整,力促实效。一是细化隐患排查。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联合村(居)委会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要求,对辖区居住出租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工作,全面采集房屋居住人信息,摸清底数并实行信息化管理,督促出租人落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二是重拳出击整治。检查人员重点对居住3人(含)以上的沿街商铺、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的安全疏散、电气线路、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截至目前,已排查出租房69家,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140份,发现火灾隐患83处,督改隐患71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69份。三是提升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乡镇街道等各类微信群发布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公告,宣传出租房消防安全知识,结合上户排查,面对面指导租赁双方查改消防安全隐患、安全用火用电、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利用LED屏、楼宇视频等载体,播放出租房防火注意事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初起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和消防公益广告,增强公众特别是出租房租赁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强化培训,提高水平。一是加强民警业务培训。建瓯市公安消防大队组派业务骨干为全市派出所消防工作分管领导、专(兼)职消防民警和治安大队相关负责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业务培训,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技术保障。二是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各派出所及时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网格人员宣讲《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基本条件》、《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法律适用意见》等技术标准,让网格员从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用电管理、火源控制等方面掌握排查整治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居住出租房入户排查工作有据可依。三是加强租赁人员业务培训。各派出所组织辖区居住出租房租赁双方召开会议,普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知识,督促租赁双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出租人是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出租房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督促承租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监督、制止承租人影响房屋消防安全的行为。承租人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自行或通知出租人消除。通过培训,使租赁双方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

(王丽璇 王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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