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闽港交流> 社会文化 > 正文
香港民航处拟建无人机机主注册制度 最快2020年落实
点击进入下一页
2018-12-26 11:51: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楠  

中新网12月2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民航处2018年4至7月就规管无人机咨询公众3个月,咨询文件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建立机主注册制度、要求无人机操作者购买第三者保险及接受培训等,但文件称难以要求旅客注册。民航处处长李天柱25日表示,在咨询期内收到140份建议书,当局初步倾向建立机主注册制度,但没有透露旅客是否会获豁免。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一男子操作无人机。中新社记者 刘新 摄

据报道,现在在香港使用无人机航拍,主要受《1995年飞航(香港)令》监管,条例订明任何人不得因卤莽或疏忽,导致或允许飞机对他人或财产安全构成危险,若要操作重量超过7公斤无人机,必须事先获民航处批准。据《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若使用无人机提供有偿服务,必须事先获民航处批准。

民航处之前已就规管无人机咨询公众,李天柱表示,咨询期收到约140份建议书,主流意见支持加强立法规管无人机操作。他透露,当局初步倾向建立注册制度,拥有重量超过250克无人机,必须通过网上系统登记个人资料,也计划要求机主买第三者保险及完成安全培训。此外,当局考虑将禁飞区扩大到人口稠密地区及敏感设施,例如监狱。李天柱说,预计2019年年中会将相关草案提交立法会,最快2020年落实。

不过,咨询文件指出,难以要求旅客及访客注册,又称旅客已受现行法例规管,若沿用此规管方式,民航处会考虑在各出入境管制站采用有效途径,发放无人机的安全信息。至于买第三者保险及完成安全培训的要求,文件没有提及是否会对旅客作豁免。

立法会议员谭文豪认为,是否豁免旅客的注册要求,可在立法时讨论处理,至于买第三者保险及安全培训的要求,他认为不应因为操作者是旅客就有豁免,否则会成为漏洞。他建议,香港可与境外建立互认制度,旅客要在境外有合适牌照才可在香港操作无人机,做法类似国际驾驶执照。

香港无人机航拍会创会人周亦乐说,不时在境外航拍群组见到旅客在维多利亚港上空航拍的影片,他认为不少旅客都不知道维港上空不能使用无人机,建议若要立法规管,应规定旅客也要就无人机作简单注册,或要求旅客抵港时,登记所携带无人机。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