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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深化河长制取得成效
2019-03-04 16:58:02 巫瑞万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李楠  

●三明日报记者 巫瑞万

走进大田县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但见这里是忙碌而有序的景象。现场的大屏幕前,指挥人员正在同巡河员进行视频连线,询问河道问题。河长办、库长办、井长办、街长办等以及总调度窗口等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河道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行政执法往往面临“各扫门前雪”的尴尬局面。为解决这一顽疾,大田县在全省率先探索整合水利、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并在2010年成立了全省首支生态综合执法大队,握指成拳,大大提升了执法水平和效果。

2013年,大田县成立了全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并在乡、镇配套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分局,实行“严管、勤查、联动、重罚”,实现了“一局多能、一员多能”,这个做法还获得了2016年全国第四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结合已经探索实行的“河长制、库长制、井长制、街长制”,大田县在行政执法环节,所有生态执法人员均加入了“易信”工作群,通过及时收集“河长”“库长”“井长”等发现的河道污染行为情报,由生态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对河道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自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全县共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003起,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06起,移送公安部门6起,法院受理2起,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沙县在全省率先把森林公安队伍作为生态综合执法的主要力量,建立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相对集中地行使矿山环境保护、涉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等7个方面73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实现了从“九龙治水”到“一龙治水”的突破。

2017年4月,永安市在全省率先成立“永安市公安局生态分局”,充分利用公安干警耳目优势,深入摸排6条疑似非法洗砂采砂线索,并配合国土、水利部门开展河道巡查,掌握了乡镇间偏僻区域非法采砂行为,并依法进行了取缔。

生态问题“一局统管”,真正实现了“无诿可推、有案必办”,彻底化解了部门各自为阵、推诿扯皮、执法低效这一生态执法工作中的最大症结。

我市认真总结提升了大田县的经验,将全面建立县级综合执法机构写入河长制实施方案,并将生态综合执法的“沙县样本”在全市推广复制。目前,全市10个县(市)组建了生态综合执法机构,一些不好办、长期办的案件,实现了快查、快办、快审、快结。

综合治理是保障,智慧管理系统搭“戏台”。我市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河长制智慧信息管理平台。在平台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问题处置、信息综合等模块。

依托河长制管理平台,全市的河道专管员每日可将巡河情况、发现问题、处置情况等信息进行反馈。信息平台亦可进行信息查询、统计、河道实时监控等功能,遇到突发事件,还可以实现人员调度、现场多视频会议等,实现迅速反应。

河长制智慧信息管理平台跨越行政区界、打通水域交叉、全时空互联,实现了全市境内金溪、沙溪、尤溪三条水系全域“一张图”,市县乡上下河长和联系部门纵横“一张网”,政府、企业、社会治水“大联合”三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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