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泉州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 五地考核结果优秀 近日,泉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18年度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 其中,永春县、安溪县、德化县、晋江市、惠安县2018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他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考核结果为良好。 2018年度,全市各地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紧紧围绕责任书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形成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 在全市各地的共同努力下,一年来,泉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在服务保障GDP总量、增速全省第一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群众生态环保获得感不断增强。2018年,泉州市区空气达标天数比例为94.8%,同比提升0.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5,同比改善0.25,改善幅度居全省9个设区市首位。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泉州13个国、省控断面水质总体优良,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持平。52条小流域的59个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1.4%(48个),提升1.7个百分点。山美水库、惠女水库水质为Ⅲ类。县级以上13个实际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一、二类)占位比例达87.5%。(记者谢曦 通讯员黄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