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闽港交流> 社会文化 > 正文
香港一市民吃野生菇中毒 卫生署吁市民勿采摘进食
2019-07-10 10:24:27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倩  

中新网7月9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7月8日,香港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正调查一宗进食野生菇类后引致食物中毒的疑似个案,并呼吁市民切勿采摘野生菇类进食。

个案涉及一名50岁男病人,他7月7日在家中进食野生菇类约30分钟后,出现口唇麻痹、视力模糊和恶心的症状,8日到大澳赛马会普通科门诊诊所求医,其后转到北大屿山医院入院接受进一步治疗。病人目前情况稳定。

初步调查显示,病人于7月6日在大屿山屿南道一带路边,采摘所进食的野生菇类。卫生防护中心正继续调查个案。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由于难于辨别菇类是否适宜食用,市民切勿采摘野生菇类进食。

他补充,进食菇类引致的食物中毒一般为急性。病征通常包括进食后短时间内出现恶心、呕吐和腹痛等肠道征状。因应不同的菇种,病人也可能出现如大量流汗、幻觉、昏迷或其他神经系统病征和肝衰竭,严重者更可能引致死亡。

发言人说,如怀疑因进食菇类引致食物中毒,应立即求医。如有剩余菇菌,应带着一起求医,以供医生辨识种类。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