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黄琼芬 通讯员 张常亮) 9日,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获悉,石狮市公安局进一步缩短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时间,在泉州市率先实现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趟办结”的目标。 据介绍,新举措下,石狮市公安局统一在派出所设立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台,由值班民警负责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规定各派出所出具证明时,对无犯罪记录的,由规定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场办结并发给证明;对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需核查的,由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结后,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通过EMS邮寄送达,也可自行前往领取,实现“一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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