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最In香港 > 正文
香港渔护署检测发现狗对新冠肺炎测试呈弱阳性反应
2020-02-28 10:30:00 金东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林世彬  

香港特区政府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今天(28日)凌晨发布消息称,一条居于新冠肺炎确诊者家中的狗对有关病毒测试呈弱阳性反应。

渔护署于26日接获卫生署消息称,一名新冠肺炎确诊者的狗需交予渔护署处理。渔护署人员同日傍晚到大坑一住所接走这条狗,随即送往港珠澳大桥口岸动物居留所,并从其口腔,鼻腔及肛门抽取样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测试。结果反应其口腔及鼻腔的样本在测试中呈弱阳性反应。但这条狗并无任何相关病征。

目前港珠澳大桥口岸动物居留所内只对这一条狗进行了检测,并没有对其他动物进行检测。署方人员会加强清洁消毒居留所内的设施。

虽然渔护署现时没有数据证明宠物会感染而发病或传播新冠肺炎,但署方对这条狗会进行密切监察,并进一步抽取样本化验,以确定该狗是已感染该病毒或是其口及鼻部从环境中沾染病毒。署方会继续为这条狗进行反复测试,待测试结果呈阴性后,才会把狗交还。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为确保公众及动物的健康,署方强烈建议新冠肺炎确诊者的宠物(哺乳类动物)接受检疫。它会被送往渔护署指定动物居留设施接受为期14天的检疫和兽医学监察,及按情况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测试。

发言人提醒畜养宠物人士,须经常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当与宠物接触后,应使用肥皂和水或酒精洗手液彻底清洁双手;畜养者外出应佩戴口罩。发现宠物的健康状况出现变化,应尽快寻求兽医的意见。(总台记者 金东)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