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八闽乡讯 > 漳州 > 正文
可缓缴 漳州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020-03-05 17:31:38 蔡柳楠 来源:闽南日报  责任编辑:林世彬  

原标题:可延期 可缓缴 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记者获悉,漳州市将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有限期办理要求的,可延期办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 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将予以调整。

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受疫情影响在6月30日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并完成补缴后,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等与缴存连续性相关的权益。(记者 蔡柳楠)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