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4月27日发布通告,三明城区范围内将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此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依据,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区卫生质量和人居环境。 饲养家禽家畜,存在传播疾病的重大隐患,危及人体健康。市城管局请广大市民自觉摒弃陋习,并要求在通告发布后5日内,将饲养的家禽家畜妥善处理。之后,城管局、辖区街道等相关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没收城区范围内未自行处理到位的家禽家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城区范围内饲养家禽家畜的行为进行监督。受理举报电话:8223082(梅列区)8033286(三元区)。(三明日报记者 詹铁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