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八闽乡讯 > 泉州 > 正文
​晋江推进“三块地”改革 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2020-05-26 16:37:50 阙杨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许丽蓉  

东南网5月26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阙杨娜)拔地而起的独栋住宅、初现雏形的生态公园、宽敞的道路、逐步配套的基础设施……如今的安海镇坝头村溪边自然村正悄然发生着变化。

2015年,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启动,晋江是福建省唯一的试点县。2016年年底,晋江又被赋予“农村土地征收”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项改革试点任务。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与农村统筹发展的今天,农村“三块地”改革为晋江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溪边自然村是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的家乡,2016年他定向捐出1亿元巨资用于支持溪边村发展。2019年再捐2500万元,用于晋江市安海镇溪边美丽乡村公益项目建设。同时,晋江市也把溪边自然村列入“三块地”改革试点、村级“多规合一”试点,全力支持项目建设。

“宅基地退出是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后续改革、盘活宅基地资源的前置条件。”安海镇坝头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林积焕介绍,溪边自然村在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实现“户有所居”的住房保障形式。

据悉,溪边自然村有偿退出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67亩(范围包括庙、祠堂、球场及公共广场等),拆除房屋69栋,退出土地面积约37亩,涉及135户,人口550人。补偿标准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00元,土地面积每平方米补偿450元(一亩补偿30万元),发放补偿金额1400万元。

50多岁的许自育的旧宅也在改造范围内,现在他每天都会到溪边美丽乡村住宅小区走走,看看小区独栋住宅建得怎么样了。在之前的选房摇号中,他抽到的号数比较靠后,但他并不紧张,“不管最后选了什么户型,反正我都喜欢,因为石头房变成了新房。”

老许的这份喜欢,其实更多源于溪边自然村村容村貌发生了改变。事实上,溪边自然村启动美丽乡村改造后,首期规划的住宅小区都是建设用地,经过重新规划后不再新增占用耕地空间。“以‘公妈厅’为例,村庄原本坐落了15幢,如今整合建成1幢,仅此就腾出了2000多平方米的用地空间。”林积焕表示,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宅基地资源后,村民不仅可以住上具有闽南特色的住宅,整个村居环境也进一步得到改善。

目前,45栋独栋住宅已全部启动建设,其中一期8栋已完成外装修,二期部分主体建筑也在加紧建设中。同时,溪边生态公园已进入收尾阶段;书藏楼文化中心即将封顶;高层安置小区、安海实验幼儿园宝龙园区已完成征地和初步设计;敬老院、健康小屋、能琴公园等项目也在有序推进中。

“期待新的三层楼早日建成,我们家也就能从四口人变成五口人了。”许自育笑着说,儿子已到了婚娶年纪,有新房是喜上加喜,等村里改造好了,他们就能到公园去散散步、锻炼锻炼身体。

此外,坝头溪边还探索村企合作模式,成立了宝旺金属制品公司,持续不断地自我“造血”,一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已经逐渐成形。

“严控增量,又能户有所居、环境提升、完善配套,这就是晋江试行宅基地有偿退出后的‘赚头’,这样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思路和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思路一致。”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管净增多少土地,都是以满足群众利益为主,不以政府土地财政为主,让群众在旧村改造过程中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公共配套,享受村庄发展、环境改善带来的红利分配。

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进城落户、异地搬迁的农村村民退出宅基地,晋江探索形成了“指标置换、资产置换、货币补偿、借地退出”等4种宅基地退出方式,累计腾退宅基地7022亩;同时还有3.5万户群众解决了住房需求。此外,晋江还允许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在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间流转,进一步显化宅基地和农民住房财产属性。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