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9日讯(通讯员 潘顺利)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关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南安市将积极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倍増”行动,确保2020年底前所有村经营性收入都达到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 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工作思路,2020年南安市选取了29个资产、资源、区位条件较优,具备发展集体经济的村作为市场运营主体,并根据各村资源禀赋、地理位置、发展基础等条件,“一村一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最终确定45个集体发展项目。南安市将通过精准施策、合力攻坚,深入挖掘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引导各村主动对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制定发展项目,采取村级“自主经营”的集体经济模式。每个试点村将获得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共计1740万元。 将按照“谋划部署—整体推进—总结验收—产生收益”等四个阶段分布实施,南安市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可持续的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长效运行机制。各试点村、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使用、运营,确保实现稳定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