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八闽乡讯 > 厦门 > 正文
厦门承租直管住宅公房 低收入家庭可分期付租金
2020-11-03 10:17:30 陈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许丽蓉  

东南网11月3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陈挺) 厦门市住房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直管住宅公房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人关注的是,意见中规定,承租直管住宅公房的低收入家庭可分期付租金。

具体内容是,承租人如果为有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因家庭经济困难欠缴的租金,公房管理单位可以与承租人协商签订分期缴交租金协议。

另外,为了提高公房住宅资源的利用率,《意见》对特殊情况下公房住宅资源配置方式进行明确。老城区老旧不成套单间空置直管住宅公房,因通道及配套问题无法正常配置利用的,公房管理单位将以商品房租金指导价为底价按公开竞价原则,定向出租给本幢共同通道的相邻住户。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