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三明11月5日讯(通讯员 曾飘越 付文华)近日,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某银行申请执行江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江某所有的商品房屋一套进行司法拍卖,由罗某成功拍下。被执行人江某却拒不配合,该院遂采取强制腾房措施,最终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罗某。 据了解,被执行人江某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到期未还款,银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明溪法院依法判决罗某偿还欠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银行申请拍卖江某抵押的房屋。 拍卖成交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江某送达了腾房公告,告知其限期自行搬出,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公告到期后,经明溪法院多次催告,被执行人江某以无处居住为由拒绝搬出,买受人罗某遂申请法院腾空交付房屋。被执行人江某指使其90岁老母霸占房屋,以撒泼打滚、打人咬人等方式多次阻挠执行,此外被执行人江某拒不配合,辱骂殴打执行法官,该院遂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11月2日,执行法官组织十余名精干执行力量进行强制腾房和交付。执行干警依法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制作清单。直至下午,法院将被执行人江某屋内物品全部搬迁至指定场所,最终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罗某,并将被执行人江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