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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升级,我市出台“减塑”新举措

因地制宜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2020-11-06 11:21:29  严岚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许丽蓉  

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年初,国家发布“升级版限塑令”。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基于国家和省上工作部署,于10月16日印发《南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对新“限塑令”进行细化,因地制宜推进我市塑料污染治理。

分地区、分领域 序时推进“减塑”工作

“新‘限塑令’范围扩大,对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生产、使用等作出限制,并将部分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塑料制品也纳入其中。”市发改委生态科科长郑建著介绍,《通知》聚焦“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重点环节,通过“禁止一批、限制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逐步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制度,推动塑料污染治理。

新“限塑令”分地区、分领域,序时禁止、限制不同种类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逐步推进“减塑”各项工作。

2020年底,我市将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邮政快递网点提高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等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至50%。延平、建阳及各景区景点的堂食服务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至2022年底,全市各地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各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各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不可降解塑料胶带的应用比例下降至40%。延平、建阳各经营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至2025年底,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延平、建阳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城乡接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推行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多部门联合行动 强化组织保障

为保证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顺利推进,《通知》对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发改委等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有关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要加强对零售餐饮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南平海关要对“禁止洋垃圾进口”加大监管和打私力度,市邮政管理局要组织开展邮件快件包装规范化建设。

在加快替代产品生产推广方面,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要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助力度,推动塑料制品和替代品产业化、绿色化。在加强回收利用处理方面,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要加强废塑料回收清运;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要积极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市农业农村局要推进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

《通知》还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线索移交生态环境部门,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同时,结合全市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对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排查整治;在各经营场所推广环保纸袋、布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包装膜(袋),加大废塑料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将塑料污染防治纳入相关法规规章。闽北日报 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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