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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巧置换“绿”“利”两相宜
2020-12-08 11:29:28 吴旭涛 黄益辉 刘其燚 来源:  责任编辑:许丽蓉  

一边是水库建设,要占用生态公益林指标;一边是成为水源保护区后,商品林无法开发利用,村民利益受损。罗源如何破解这两难困局?

林地巧置换“绿”“利”两相宜

东南网12月8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吴旭涛 通讯员 黄益辉 刘其燚) 近日,罗源霍口畲族乡与罗源霍口水务有限公司签订50亩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置换生态公益林指标合同。加上2019年已签订的3943亩合同,困扰林农生产发展和霍口水库重大项目建设的两难问题得以破解。

霍口乡是典型的山区乡镇,共有林地23.6万亩,当地人祖祖辈辈以林为生。

2001年,霍口被列为福州市第二水源保护区,后来又成为全国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福建省重大水利民生工程——霍口水库的水源地。这些重点生态区位的商品林开发利用受到限制,林农守着商品林却不能变现,“绿”“利”冲突凸显。

而另一方面,霍口水库的建设,需要占用4000多亩生态公益林。“按国家规定,需要从生态公益林储备库中核减相应面积指标,否则影响施工。”霍口水务公司总经理林雄说。

据介绍,我国林地属性分为商品林与生态公益林两类。生态公益林原则上禁止商业开发。具备条件的项目经过批准,可使用生态公益林,但严格实行“占一补一”政策,占用面积直接在生态公益林储备库中核减,不够核减的,暂停项目受理和审核审批。

一边是商品林无法开发、影响林农脱贫致富;另一边是民生项目建设要占用生态林指标,如何破题?

福建是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也是集体林改的发源地,已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探索。罗源身处试验田,通过总结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破题之道。

“2019年初,我们决定由乡政府出资,采取赎买政策,逐步将1.6万亩重点生态区位的商品林调整纳入生态公益林储备库。”霍口乡党委书记雷邦淼说。

纳入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后,森林资源可得到更有效的管护。充足的生态公益林储备库面积,可以保障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

这样的方式,林农乐不乐意?霍口乡塘下村村民雷明沐说,今年他将承包的500多亩商品林流转给政府,收到一笔50多万元的收储经费,很划算。

“村民不仅可得到一次性的收储经费,调整为生态林后,还能每年享受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雷邦淼说。

“今年另外7000余亩赎买收储工作,得到了村民热烈响应。南乾村、岐峰村、塘下村等村,涉及几百户村民,不到10天就全部达成协议。”霍口乡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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