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厦门市翔安区纪委监委针对少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于形式,监督缺位以及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等监督弱化的突出问题,持续探索创新,通过推行村(居)务监督“四个一”工程并不断深化,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稳压阀”“润滑剂”“助推器”的作用,构建起了权责明确、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体系,进一步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既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法的有益探索,也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力举措。 抓好“三个规范” 完善运行机制保障阳光运行 “‘两委’成员的工资发放明细呢?你们只有公开公示总账,为什么没有明细账?”在对浦园社区门口的公开栏做日常监督检查时,新店镇纪委工作人员疑惑地问道。 社区监委会主任迟疑了一下回答道:“对,工资明细账没有公开公示,其他都有公示。” “那可不行,我们之前一直强调必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包括‘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奖金、补贴等都必须做到公开公示。”镇纪委工作人员进一步严肃地说,“不仅仅是总账,最重要的是明细账,监督工作只有做实了,做细了,老百姓才不会有疑惑。” 这是翔安区抓好“三个规范”,完善各项运行机制,让“小微权力”彻底在阳光下运行的一大生动案例。 何为“三个规范”?翔安区纪委监委在实践中回答了这个问题。 规范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进一步拓展优化微信公开平台功能,涵盖村(居)务公开事项、廉政宣传、工作指导、投诉监督等内容,及时将村级干部在财务、事务、政务等方面初审权、核查权、分配权等晒在阳光下,提高群众知晓率。群众通过平台远程实现了对“小微权力”的全方位监督,维护群众利益,提高农村基层工作效能。截至目前,全区公开推送廉政信息340条,梳理上传制度清单97条,公开辖区各村(居)务公开信息7443条,有效确保群众应知尽知。 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绘制村(居)务运行、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项目监督要点四份流程图,突出重点要素、聚焦重点环节,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督,强化了对村级“小微权力”的有效监管,进一步规范了村干部谨慎用权,切实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梳理重点、明确方式,强化村(居)务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规范制度建设——出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倒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履职尽责;各镇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编制印发《××镇(街)村(居)务监督手册》,从工作细则、操作规范、村(居)务公开平台等方面进行规范,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指南,也为村居“两委”履职提供了依据;落实坐班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制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本》,工作例会、实时监督已经成为业务学习、定期总结、推动工作的重要平台,确保监督走实、走心,不走秀;制定村(居)“两委”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真正做到“权力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把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切实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作用,在‘硬件’配齐的情况下,‘软件’也要做扎实,盯死盯牢民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最后‘一百米’冲刺。”翔安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注重“三个强化” 发挥前哨作用提高监督实效 落日的余晖,温柔地洒落在远处即将封顶的19栋房屋上,停滞2年多的内厝镇莲塘村店头自然村“联体连片”住宅终于要封顶了。 “再过一个多月,就有新房子住了,虽然我们平时在外打工,但房子建好了,回家的动力更足了,这里不仅是我们的家,更是我们在莲塘的‘根’。”村民小林满怀喜悦地说。 在此前,这个惠民项目一度因个别村民在联体连片住宅建设规划区内圈地围砌、阻挠建设的行为被迫停滞。 今年年初,区委巡察二组将这一巡察问题分别反馈给内厝镇党委、莲塘村党委。村党委立即组织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多次入户做工作,多方劝导。项目施工过程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几名成员常常顶着烈日,伴着扬尘,连续10多天轮班在施工现场监督,跟村“两委”、老人协会以及自发参与现场保障的村民一道共同维持现场秩序,监督工作进展,做细群众工作,加强突发问题的沟通和协调。镇包村工作组多方奔走、积极协调,联合执法等部门采取保障措施,最终让这一惠民项目涉及的19栋房屋于今年7月顺利动工建设。 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源自村级基层监督前哨作用的充分发挥。区、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在监督的精准性、常态化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全区所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把老百姓最关心的事做好做实做细,不断提高监督实效,逐渐沉淀出了“三个强化”的有益做法。 强化监督重点——突出抓好村居“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组织管理和扶贫惠民政策落实等监督重点,紧盯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对村居重大事务决策、执行的村(居)务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跟踪落实;抓好台账分类归档,分类建立档案,监督过程和资料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溯、可查、可追究;严格落实村居开支票据“五签字一说明”,对涉及承包、项目报批等重大事项,落实“三签字”制度,未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的不得通过,为村级“小微权力”上了一把锁,有力地推动了村(居)务规范管理,村级信访量同比下降17.5%。 强化业务指导——灵活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强化履职教育、培训,多途径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村居事务等方面的学习,通过多种方式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实行考核管理,强化履职考核结果运用,激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担当作为内动力;在全区召开村(居)务监督工作推进会,梳理各镇街、村居在开展村(居)务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为各镇街进行经验交流提供平台,以点带面,形成一套可借鉴、可复制、可传承的监督经验。 强化监督氛围——积极宣传,传导压力,营造监督浓厚氛围,把村(居)务监督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对村(居)务监督不到位的村居或村居干部,实施约谈问责,进行面对面压力传导,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撑腰”“站台”,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好监督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前哨作用,发现并解决问题602个,报告发现的问题线索5条,处理8人。通过氛围营造,大部分村居逐渐实现了“两个监督转变”,即由刚开始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动盯着“两委”进行监督,逐步转变成“两委”成员主动要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其分管工作进行监督。 坚持“四位一体” 攥紧拳头形成监督合力 谁也没想到,一次公款旅游活动已经过去2年了,还会东窗事发。 2019年11月,翔安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新圩镇桂林村时发现,2017年7月该村大部分“两委”和计生管理员共10人把上级下拨的计生协会专项工作经费1.8万元,用于集体到大金湖景区旅游开支。巡察组随即将它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给区纪委监委处理,最终该村多名责任人分别受到了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并退回旅游款项。 翔安区纪委监委在抓村居务监督中注重抓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责任追究,积极构建“四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加大问题查处力度,不断织密监督网络体系,有效防止了村级微腐败。 群众全程监督——通过短信公开和微信平台公开,让群众随时随地可以通过手机对村(居)务进行实时监督,让村(居)务公开更加及时、更加透明。通过接待来访、入户走访、召开座谈等方式,畅通投诉渠道,方便群众当面投诉、电话投诉、网络投诉和微信投诉,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截至目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收集意见建议542条并推动协调解决。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充分运用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民主评议权等监督手段,紧密结合村情实际,围绕村级“三资”管理、城乡低保审批、农村发展用地审批、村居疫情防控工作等重大事项,实施参与式监督、动态式监督、程序式监督、全程式监督,切实发挥好群众的“眼睛”、村干部的“帮手”作用,促进村级党务、村(居)务、财务及时、全面、真实公开,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职能部门专责监督——区纪委监委牵头抓总,抓制度规范,抽调村(居)各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村级巡察;镇(街)纪(工)委对各村居“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定期检查、考核。区纪委还联合业务主管部门实行不定期抽查暗访,对运行不规范的村居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同时还强化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用权情况的监督,严肃追责问责,防止出现“灯下黑”。2019年9月以来,共通报23次,问责村居“两委”干部34人,问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人。 巡察重点监督——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反映基层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加大问题线索发现处置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项目核查、个别谈话、第三方审计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村级事务运行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巡察发现、移交问题线索11条,立案处理9人。 “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形成合力,使翔安区充满清风正气,民心幸福安乐,为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区提供了坚强保障。(陈挺 林瑞声 陈景赐 蔡素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