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 八闽乡讯 > 莆田 > 正文
规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

全行业首批核准1500辆上路行驶

2020-12-18 11:39:22 林雨寒 陈菡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许丽蓉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12月15日始,莆田市中心城区限制三轮摩托车通行。市邮政管理局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出台管理举措,保障民生和快递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快递行业是三轮摩托车使用大户,根据当前全市各快递企业业务量的需求,市邮政管理局预估全快递行业的车辆总需求大概在3000辆左右。为杜绝各快递企业在高峰期末端派件车辆紧张压力冲击下出现无牌车辆派送的乱象,规范各快递企业安全上路行驶,市邮政管理局特向市交警支队申请了1500辆的快递电动三轮车上路配额。综合考量各企业当前上路三轮车数量、企业实际收派业务量、企业驾驶员持驾照情况、企业上牌需求量情况、企业配合度以及企业上路违章情况等方面情况对快递企业进行配额分配。快递行业专用电动三轮车执行“车型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保险统一、信息化管理统一”五个统一管理要求。符合五个统一管理要求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可到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挂牌。在车辆指定的位置悬挂由交警车管部门统一核发的电动三轮车机动车牌照(每车发放2块同号车牌,前后各安装1块),持相应车型驾驶执照(D证)即可上路行驶。

据悉,下一步市邮政管理局将与市交警支队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完善快递行业专用电动三轮车违法情况信息化抄报制度,按月汇总抄报快递行业专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情况,对违法违规快递企业和责任人员实施约谈、通报、配额削减等相关措施,强化快递行业专用电动三轮车联合监管。(湄洲日报见习记者 林雨寒 通讯员 陈菡)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